烧手患(第2/3 页)
他唇下泛红的小痣。
这样僵持没一会儿,丰景明沉默以对的态度便让周眠觉得没什么意思了,加上他之前偷闲吃了点零食,现在差不多已经饱了,便要收回筷子。
丰景明眼底闪过几分莫名的可惜,很快,他便恢复语气道:“庄池说你中午不怎么爱吃饭,但得把这碗米饭吃完。”
他说着,语气有些嘲笑:“周眠你还是宝宝吗?吃饭得要人陪着,要人看着才能把饭吃完?”真不知道是谁给这人养成这样的性子。
周眠是个成年人了,这番话在他耳中显然是彻头彻尾的羞辱,他气的眼尾都有些泛红,咬牙切齿道:“丰景明你最好闭嘴。”
简直像是要被气哭了的模样,但这样气弱的模样还没维持两秒钟,周眠便将饭盒剩下的饭丢进了垃圾桶。
青年的语气气急败坏:“我不吃又怎么样?”
丰景明知道周眠这人就喜欢跟他唱反调,于是冷声道:“不识好歹。”
穿着风衣的男人收拾好碗筷,转身离开了办公室。
周眠仍然是一副气恼的模样,他一边气丰景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,一边气庄池管他太过。
他们两个只是谈恋爱,又不是结婚了,哪怕结婚了,也没有任何人是被另一半这样时时刻刻把控在手里的吧?
连饭量的多少都要在对方的管控下,简直叫人无法理解。
他是个有自我意志、自我能力的人,并不是任何人手中摆弄的玩偶。
但终归没有人是站在周眠的角度这样想的,没有人想周眠是否愿意接受。所有人都觉得庄池这样的做法多么贴心,所有人都觉得庄池是如此深爱着周眠。
也因此,就像丰景明说的那样,大家都觉得是周眠不识好歹,身在福中不知福。
还是初春,傍晚的天气还是凉意阵阵,下班的时候已经五点半了,员工们陆陆续续地打卡走出公司大楼。
周眠打卡的时候刚好碰上同一时刻出来的丰景明,对方亚麻色的锋利的短发十分显眼,右耳的耳钉令他明暗交错的侧脸显出几分不易靠近的桀骜感。
周眠记仇,不想搭理他,索性垂头当作没看见这人,自然也错过丰景明晦暗不明的神色。
男人微微低沉的声音故意拖长,像是要找人不痛快似的响起:“周眠,我中午还给你送饭了,这才晚上,就不认识人了?”
周眠头也不回,脚步倒是越迈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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